bt.bt365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办法
为完善和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激发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培养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 班级心理委员
(二)参评条件
1. 遵守《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 接受过心理委员培训,掌握本班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并按要求上交有关工作汇报。
3.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心理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4. 密切配合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工作,团结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心理咨询中心举办的心理专题讲座、心理健康周活动、心理健康月活动。
5. 优先考虑在本学年至少组织过两次以上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其他心理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者。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办法,经本人申请、各系按照所在系班级数10%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报学院统一评选。
(二)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证书,并公开表彰。
三、参评材料报送
(一)参评材料
1. 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 个人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可另附详细材料)。
3. 参加心理活动获奖证明材料。
(二)报送方式
以系为单位,纸质版所有文字材料加盖系章交至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xxy525@163.com,主题注明“xx系优秀心理委员参选材料”。
(三)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5.25”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
5月24日—28日由参评心理委员提交申报表,系内组织评选工作;
5月30日前由系汇总所推荐心理委员的《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到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四、附则
1. 本办法由bt.bt365学工部心理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