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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
电子信息工程
2013-10-14 13:21     (点击次数:)

bt.bt365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门类:  工学        专业代码:080701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学制:  四年       制定日期:20135 

   

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以培养具有技术创新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通过四年本科教学,使学生具备良好的体质和道德素养、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能独立从事电子信息系统、电子通信系统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第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电子信息和电子通信专业,以及物联网、计算机和自动化等相关领域的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和物理基础理论知识、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电子信息和通信学科、通信网络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和发展方向;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以及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获取相关资料的基本方法;具有扎实的外语知识,要能达到基本的书写、听说能力和熟练查阅外文资料的能力;有一定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和一定的工程技术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交流合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通信科学与通信工程,信息科学与信息工程。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B,大学物理A,电路基础,信号与系统A,数字逻辑电路,模拟电子电路,通信电子线路,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微机原理与应用,计算机网络基础A,电磁场理论A,微波技术,嵌入式系统,PLD原理与应用,图象处理,电子测量技术,电视原理。

主要实践环节综合程序设计,电工电子实践,电子电路课程设计,电子系统综合设计。

 

四、毕业标准与学位学分绩点要求

毕业标准: 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符合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修满本专业最低计划学分要求183.5学分,且各类课程的学分符合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

学位学分绩点要求: 平均学分绩点≥2.0

 

五、课程体系结构学分学时分布表

 

课程类别

学分

学时

学时 比例%

课程性质

教学形式

必修课

学时

选修课

学时

理论教学学时

实践教学

学时

通识教育课

72.5

1224

40.8

712

512

964

260

专业基础课

27.5

440

14.67

440

0

312

128

专业主干课

33

528

17.6

528

0

432

96

专业方向课

20.5

328

10.93

232

96

288

40

集中实践环节

30

480

16.00

480

0

24

456

总 计

183.5

3000

100

2392

608

2020

980

 

六、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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